工作环境及条件
(1)贵州起重机的电源为三相交流(三相四线制),频率为50Hz/60Hz,电压≤1000V(根据需要也可为3kV、6kV或10kV)。供电系统在起重机馈电线接人处的电压波动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±10%。
(2)起重机运行的轨道安装应符合GB/T级公差要求。
起重机运行轨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。
起重机安装使用地点的海拔不超过1000m(超过1000m时应按GB 755的规定对电动机进行容量校核,超过2000m时应对电器件进行容量校核)。
(3)吊运物品对起重机吊钩部位的辐射热温度不超过300℃。
(4)起重机在室内工作时的气候条件:
环境温度不超过+40℃,在24h内的平均温度不超过+35℃;
环境温度不低于一5℃;在+40℃的温度下相对湿度不超过50%。
(5)起重机在室外工作时的气候条件:
环境温度不超过+40℃,在24h内的平均温度不超过+35℃,环境温度不低于一20℃。环境温度不超过+25℃时的相对湿度允许暂时高达100%。
(6)工作风压不应大于:内陆150Pa(相当于5级风),沿海250Pa(相当于6级风);非工作状态的大风压:一般为800Pa(相当于10级风),也可另行约定。